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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须知

发布日期:2019-08-26 作者: 浏览次数:

  为维护西溪旅游文化景区正常的参观游览秩序,保持景区环境卫生和休闲娱乐的氛围,特制定以下参观须知:

  1.参观者应自觉遵守本景区有关规定,服从景区工作人员管理。参观者须持门票有秩序地进入景区内并保留票根,以备验票,无票者处2倍及以上罚款。

  2.未成年的少年儿童未经学校组织和教师带队或家长携带的一律禁止进入。年迈体弱的老人必须有人陪护,禁止单个入内。

  3.严禁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进入景区。

  4.禁止任何人携带狗、猫等宠物进入景区。

  5.自行车、人力车、畜力车等不准进入景区。经允许驶入的车辆应低速行驶,不得鸣笛,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6.进入景区应自觉遵守游览秩序,不得拥挤,以免堵塞道路或出口。

  7.进入景区游览时要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照顾好老人和孩子。

  8.请自觉爱护景区各种建筑设施,爱护陈列物品和花草树木,不准攀折花木和践踏草坪,严禁在建筑物和树木上刻画。

  9.不准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杂物,不准随地大小便。

  10.不准在景区内摆摊设点,未经本单位同意不得在景区内进行营业性照相。

  11.参观者应注意自身安全,禁止攀爬建筑设施,禁止翻越护栏、挡墙,违者后果自负。

  12.中小学生带队老师应教育学生爱护景区内环境,保持活动现场环境卫生,对景区环境造成污染者将给予处罚。

  13.导游人员进入景区应严格遵守本景区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利用话筒大声喧哗,不得哄骗和欺诈群众,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直至取消导游进入景区资格。

  以上须知,请自觉遵守,凡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罚款,直至送公安机关追究相应责任。

 

   

   

   

  西溪旅游文化景区

  二〇一四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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